太原助听器之婴幼儿助听器验配
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双耳听力损失的小儿都可得益于个性化的助听器使用,应该将听力损失确认与助听器验配之间的时间延误降低到最小程度,原则上要求在诊断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一个月之内为婴幼儿验配助听器,当然越早越好。此时助听器验配的目的是使配戴助听器的婴幼儿最大可能地获得言语声的刺激,而且其听到的言语声强度应当在安全舒适的可听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经过放大后的言语声强度应该在婴幼儿的感觉阈以上,但是又要低于双耳全部言语频率范围的不适阈。针对以上目的,在助听器验配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助听器验配适应证原则
单侧听力损失:一耳正常,一耳听力损失者,通常选择暂不验配助听器,必要时也可考虑验配助听器。此外,有资料表明这类患儿另一侧发生迟发性听力损失的概率为1/3以上,因此应定期跟踪随访。
双耳听力损失:由于双耳验配有众多的优点,因此,必须强调婴幼儿要严格遵守双耳验配助听器的原则。
①确诊有残余听力者,根据各频率残余听力选择适宜功率的助听器。
②检测出仅有低频残余听力或低、中、高频听力主、客观检查均未引出反应者(应进行ASSR测试,其结果参考价值很大[7]),不应放弃验配助听器,而应按ABR测试仪器最大声输出强度+5?dB所对应的eHL值来补全缺失频率点的值,获得听力曲线并以此作为初次验配特大功率助听器的临时依据。同时,要尽量获得助听后的听行为评估结果,用于随后的助听器精确调试。此时可建议家长为小儿行人工耳蜗植入术做好必要的准备,事实证明此部分患儿仍有相当一部分可以从助听器验配中获益。
③由于婴幼儿是通过聆听声音来学习语言的,因此对助听器性能的要求通常要比成年人高,在为患儿进行助听器验配时应保证助听器的各项电声学特性能够满足儿童发育过程对频响和输出的要求,更多考虑的是对言语的可听度和综合效果的评估验证。因此,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选择高品质、具有高调节灵敏度、性能和质量均可靠的全数字助听器(高保真、宽频带增益、方向性麦克风和数字化降噪技术是必须的,以避免对言语信号放大的失真及言语识别困难),便于初次验配后3~6个月内充分调节各频率段的声增益、对声音的数字处理以及最大输出等参数.
以上就是我们太原助听器验配中心给大家讲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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