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值等效声压级”和“正常听力级”



       在临床听性脑干反应等测试时,为了获得好的波形,常常需要能够引起更多神经放电的快速变化的短时程声音(如短声和短纯音等),这时候就不能用听力计来计量了。为了更好地计量这些声音的强度,人们借鉴声压级和听力级的方式,以“峰值等效声压级”和“正常听力级”单位来计量。


峰值等效声压级(dB peSPL)


       对于听觉脑干反应测试而言,时程小于200ms的短时程信号(如tone burst/Click)具有良好的瞬态特性,意味着更容易引出分化良好的波形。但对于大多数声级计而言,其测量的时间常数都远远超过信号时程,造成测量结果远小于真实值。这种情况下,有一些变通的方法测量接近真实值的短时程信号声压级,即得到峰值等效声压级(peak-equivalent SPL,peSPL)。在示波器上获得短时程信号波形的峰-峰值,再将一个标准正弦信号峰-峰值调至与此相等,此时该正弦信号输出的声压级在声级计上的读数即为dB peSPL。不过,近年来,dB peSPL已逐渐被dB nHL替代。


正常听力级(dB nHL)


       目前各实验室进行听觉诱发电位测试采用的刺激声强度单位通常是各实验室自己建立的正常听力级(dB nHL)。


微信图片_20201006110420.jpg

某机构的ABR检测报告


       各单位分别测试一群正常听力的年轻人(至少10人)能听到刺激声信号的最小刺激声强度(dB SPL或dB peSPL)取平均值定义为正常听力零级(0 dBnHL)。

       例如一组听力正常的青年受试者其短声(click)平均主观反应阈是35 dB peSPL,以该数值作为0 dB nHL,那么,60 dB peSPL的click声给予受试者(病人)测试时,其声刺激强度可变换成(60-35=25 )25dB nHL。

       200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 389-6,规定了短时程信号的零级,这也意味着短时程信号在规定的换能器(耳机)、强度、刺激速率等条件下,可以用dB HL来表示。


       但这同时可能带来另一个问题,听觉脑干反应测试的阈值以短时程刺激信号的dB HL表示,但实际上这里的阈值只是一个反应阈。这个反应阈的数值与作为听阈测试金标准的纯音测听听阈(同样用dB HL表示)之间并不完全相等。特别是对于频率特性较差的短声Click,其ABR阈值只能反映2000 Hz~4000Hz频率范围内的听阈,不能准确反映患者各频率的听力损失情况。具有频率特异性的短纯音(tone burst)、tone pip等信号同样容易因此造成结果解释的混淆。必须从测量得到的电生理阈值(以dB nHL或者标准化的dB HL表示),经过校正计算后预测并估计纯音听阈,才能与纯音听阈的结果(以dB HL表示)进行比较。


0评论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相关评论

取消
技术支持: 天天向上(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